根据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团浙联〔2010〕13号)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,结合高校实际情况,决定对2015年度浙江省“新苗人才计划”项目实施结题验收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未上交结题材料且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5年度浙江省“新苗人才计划”项目。
二、结题与验收内容
1.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2.项目实施情况。
3.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。
三、材料上交
项目负责人(名单见附件1)于5月13日12点之前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(附件2)、项目实施情况总结、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1484796314@qq.com。
四、注意事项
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验收结题注意事项(附件3),认真做好结题工作。
如有不明事宜,请联系许同学15088648203/678203
理学院团委
2016年3月14日
附件2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结题报告书
附件3 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验收结题的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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